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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07/08 1.1w 阅读 163 点赞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

  考核工作的通知

   锡医保中心字﹝202033

锡林浩特区定点医药机构

  为了加强盟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盟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定于2020年7月13日至8月5日对锡林浩特地区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锡林浩特区范围内,与盟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已签订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协议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协议书》的定点医药机构。

  二、考核内容

  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协议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协议书》监督检查及违约责任条款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考核形式成果运用

  由盟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组成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评估,通过医疗保险诚信信息核查,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继续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并续签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的紧急通知> 的通知》要求, 不再续签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协议整改合格后可重新提出申请

  本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附件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标准》

  附件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