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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2022/01/10 1.4w 阅读 273 点赞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锡医保发〔2022〕2号
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医保发〔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
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医保发〔2022〕2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医疗保障 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组织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依法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以完善经办管理政策为重点,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手段,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比对,严格控制重复参保,大力提升参保质量,切实维护参保人医保权益,稳步做实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强化参保宣传、动员工作,推动参保扩面取得实效,持续巩固城镇职工参保率,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确保2022年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盟(市)、旗(县)两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完成对本统筹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建立全民参保台账。以后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组织开展一次全民参保信息比对,确保应保尽保。
  (二)精准实施参保工作。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 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未参保企业、人员数据比对,弄清不参保原因,精准做好参保稽核和参保扩面工作。困难群体以人口户籍为依据,盟市、旗县经办机构按月做好数据比对,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做到参保全覆盖。 做好妇产医院、妇幼保健站等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做实“新生儿一件事”,确保新生儿应保尽保。加强与教 育主管部门的协调,做好中小学生、在校大学生的参保动员工作,密切与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养老院入住人员参保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新落户人员纳入参保登记范围。
  (三)强化参保宣传动员。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盟市、旗县政府责任,将参保登记和参保扩面任务落实到旗、县、区、街道(社区)、村(嘎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村干部、村医等基层骨干的宣传动员能力,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报纸报刊,入户走访、发放材料“点对点、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宣传,做到人人知晓。
  (四)巩固拓展职工参保。持续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做好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参保扩面宣传动员工作。全面开展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职工医保参保稽核,确保所有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保。各地要全面放开对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动员工作,创新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取得实效。
  (五)着力推进居民参保。以居民医保参保扩面为重点,大力推进“医保服务示范窗口”进乡村、进社区,为城乡居民 参保缴费、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提供近距离医保服务。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各地不得将户口、居住证、暂住证等作为参保缴费的前置要件。
  (六)抓好重点人群参保。建立长效机制,对困难群体参保情况采取逐级上报形式,按月开展工作调度。做好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的资助参保工作,落实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符合政策规定的脱贫人口等群体的定额资助参保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对未参保的低保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参保宣传动员工作不少于2 次。切实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好不因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病致贫返贫的工作底线。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努力如期实现“覆盖全民、人人享有”的目标。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全民参保夯实工作基础。
  (三)自2022年1月起,自治区对盟市医保扩面工作落实 情况,每两个月通报1次。对工作不到位地区,将重点督办;综合参保覆盖率95%以上的、困难群体参保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盟市,采取激励办法,在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一定倾斜,确保医保参保全覆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