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0〕2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内政办字〔2021〕33号)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决定建立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全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组长:王玉其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 武 勃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曹 杰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副局长
张玺祥 锡林郭勒盟民政局副局长
斯琴巴特尔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赵润还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原道勇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负责全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信息资料的接收、整理和上报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召集相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医疗保障局:牵头研究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制定打击欺诈骗保措施。牵头组织联审互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对涉及欺诈骗保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向相关部门通报。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嫌欺诈骗保案件提供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移送的涉及欺诈骗保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处理。对医疗保障部门核查涉嫌欺诈犯罪案件给予专业力量支持。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提供户籍注销信息核查比对服务。
民政局: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及时提供火化人员信息,防止骗保套保。
司法局: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信息对接,主动及时提供服刑人员实时信息,防止骗保套保。
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协助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涉嫌欺诈骗保案件调查处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生医疗服务行为,严防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的发生。根据医疗保障部门通报的欺诈骗保案件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及责任人员。对发现的欺诈骗保行为及时通报医疗保障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覆盖范围,加强监管信息共享,查处定点医药机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领域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共同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守护医保基金安全。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统筹协调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组织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打击非法途径购进药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三、 工作要求
(一) 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把握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任务,压实监管责任,提高担当意识,牢固树立全盟医保基金监管“上下一条线”“全盟一盘棋”的思想,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 要着力抓好专项行动,做到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常态化,提高行政执法、稽核检查能力、效率和质量,做到精准监管、公正监管。
(三) 各旗县市(区)要相应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辖区内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
锡林郭勒盟民政局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