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盟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内医保电〔2020〕2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区医疗保障、财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强化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患者救治医疗保障工作。医疗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建立专项工作机制,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积极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要加强节假期的值班值守,完善值班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任务。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配备足够的人员,做到春节假期经办服务不间断。自 1 月 31 日起每周五中午12:00 前,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向盟医疗保障局报送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人数、医疗费用、医保和医疗救助基金支出等情况。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盟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报告。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2020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