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锡林浩特市绿通液化气站等3家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函〔2023〕629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同意注销锡林浩特市绿通液化气站(证书编号:P15252303033)、锡林浩特市京源液化气站(证书编号:P15250203034)、锡林浩特市利峰液化气站(证书编号:蒙(燃气经营)20240807129)等3家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证书予以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