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路久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的通报
各旗县市(区)住建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7月7日,我局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内蒙古路久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多项系统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预拌混凝土生产违规行为,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隐患问题及违规行为
(一)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1.配电室未配备绝缘手套、绝缘靴等安全防护用品;已配备的绝缘手套、绝缘靴及绝缘拉杆未定期开展绝缘预防性试验,无有效检测合格证明。上述防护用具及工器具是高压电气作业人员操作、巡检及故障处理时防止触电伤亡的关键防护手段,未配备直接导致作业人员缺乏基本人身防护,未定期试验则无法确认其绝缘性能是否有效,存在严重触电安全风险。
2.储气罐压力表、安全阀未检定、校验。压力表和安全阀是储气罐超压保护的关键安全附件,压力表失准无法真实反映罐内压力,安全阀失效则超压时无法自动泄压,极易引发储气罐爆炸事故。
3.未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GB6441-2025)事故类型,对照风险清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流程和行动方案,其缺失将导致事故发生时无章可循,应急响应迟滞、救援混乱,无法有效控制事故扩大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4.配电室配电柜箱门未张贴“当心触电”等安全警示标志。配电柜属于高压带电设备,缺少警示标志无法有效提醒操作及巡检人员保持安全距离、规范作业,易因误触、误操作引发触电事故。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违规行为
1.原材料全过程管控缺失。部分原材料采购未签订书面合同且未归档留存;未建立原材料使用台账,无进场验收记录,未依据现行技术规范对砂石、水泥、外加剂等原料开展进场质量检验,原材料质量无法把控。
2.生产配合比管控流程失效,质量不具备可追溯性。混凝土开盘通知单仅保存电子表格,无试验人员签字确认,生产操作未经过试验室技术复核;开盘通知单与现场实际生产记录无法一一对应;部分开盘配比通知单与实际下料配比不一致,擅自更改配合比。
3.混凝土试块留置、养护不符合规范要求。多批次混凝土生产未按规范留置标准养护试件。
4.计量设备未按期检定校准。试验计量器具、搅拌主机计量系统未按周期开展校验,计量数据失真,全流程混凝土生产质量失去计量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辖区商混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各旗县市(区)住建局要以本次通报典型案例为警示,立即组织对辖区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安全方面重点核查配电设施、储气罐安全附件、储料平台临边防护、皮带机紧急制动、有限空间警示、扬尘抑尘、消防设施、安全管理档案及应急预案;质量方面重点核查原材料合同归档、进场验收台账、原材料检测记录、开盘配比审批流程、混凝土试块留置养护、计量设备定期校准等关键环节,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逐项销号闭环。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违法、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企业,及时责令停产,依法处罚,同时,对使用相关批次混凝土的房屋市政工程开展质量追溯,从源头防范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二)强化在建工地混凝土进场源头管控。督促辖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进场核验制度,全面核查供货企业资质、原材料检测报告、开盘鉴定、试块强度报告等全套资料,加大施工现场混凝土随机抽检频次,严禁资料缺失、配比不符、来源不明的混凝土用于工程施工,同步倒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源头质量管控责任。
(三)组织行业警示教育和法规培训。全覆盖组织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负责人、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结合本次通报企业突出问题开展警示教育,逐条宣讲《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法定责任,督促企业主动扛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各旗县市(区)住建局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将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排查整治、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盟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