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关于选聘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监管
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盟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盟范围内公开选聘医疗保障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义务监督员选聘对象和数量
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和参保人员等自愿参与我盟医疗保障基金义务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为便于在全盟各地开展义务监督,拟在锡林浩特地区公开选聘15-2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重点在锡林浩特地区开展义务监督。在其他旗县市(区)各公开选聘5-1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重点在参保旗县市(区)开展义务监督。
二、社会义务监督员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监督工作;
(三)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四)坚持原则,公正廉洁,诚信公道,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备一定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对于从事过医药执法、医政管理或取得执业医师许可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六)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医疗保障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受盟医疗保障局聘请,主要行使以下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二)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建议、反映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社会监督;
(四)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医保基金使用以及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等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五)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明查暗访活动;
(六)积极参与医保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义务监督活动。
四、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纪律
(一)社会义务监督活动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以社会义务监督员身份从事与义务监督无关的活动;
(二)客观公正开展社会义务监督活动,不得利用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身份和社会义务监督活动谋取私利;
(三)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社会义务监督活动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参与监督活动所获知的过程性信息和未经确定的政策、案件信息;
(四)社会义务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应坚持回避制度,在与被监督对象之间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监督公正实施时,应当回避;
(五)社会义务监督员在开展义务监督活动中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监督工作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财物。
(六)其他应当遵守的公序良俗和纪律规定。
五、报名方式和审核流程
本次选聘工作不设置现场报名,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可根据本公告采取单位推荐或者自荐方式提出书面申请,报名表可在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并于2022年9月28 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送交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盟党政大楼1115室,联系电话:0479-8106982)或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xmybjjjjgk@163.com。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和筛选,根据申请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年龄结构等情况审核拟聘。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正式聘任为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聘期两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经本人同意,予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自动解聘。
联系人: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
联系电话:0479-8106982
附件: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