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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04/07 1.0w 阅读 83 点赞
标题: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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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医保局 信息分类:部门文件
概述: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2023-04-07 08:57:4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pan>

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锡医保发〔2023〕10号

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内医保发〔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锡医保发〔2023〕3号)同步停止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锡林郭勒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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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