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2012】2号、《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办公厅以及锡林浩特市相关文件的精神、本项目设计报告和相关支持性文件精神,我公司受锡林郭勒盟卫健委、教育局委托对全盟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保育费收费标准方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有关公示公告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77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5〕510号)有关文件要求,拟对全盟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保育费收费标准方案提出征求意见稿。内容如下:
根据卫健委提供全盟备案的38家托育服务机构,开设托班共22家民办幼儿园,锡林郭勒盟各旗县市(区)提出普惠托育的各类托育服务机构,包括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保育费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应为每人每月370元-1510元(不含政府补贴)、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如下:
| 班型 类别 |
托大班 (元/ 人 · 月) |
托小班 (元/ 人 · 月) |
乳儿班 (元/ 人 · 月) |
混合班 (元/ 人 · 月) |
| 自治区示范幼儿 园开设的托班 |
355 |
500 |
791 |
403 |
| 公办一类幼儿园 开设的托班 |
300 |
427 |
692 |
342 |
| 公办二类幼儿园 开设的托班 |
245 |
355 |
573 |
282 |
| 公办其他类级幼 儿园开设的托班 |
191 |
282 |
464 |
221 |
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如下:
| 班型 |
不含政府补贴的保育费收费标准(元/人 ·月) |
| 一类 |
1277 |
| 二类 |
586 |
保育费收费项目用于3岁以下婴幼儿在托育机构的日常生活照料、护理等服务费用。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的实施对自身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3、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锡林郭勒盟御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学府佳园商业5#01029号
联系人:富工
电话:15164946688
邮编:026000
电子邮箱:xinxinhua1118@163.com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征求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社会风险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锡林郭勒盟御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