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关于资助困难群众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锡医保办发〔2021〕114号
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为了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做好2022年度全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应参尽参,现将资助困难群众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
二、资助标准
对于纳入本通知资助范围内的人员,按照《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关于征收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锡医保发〔2021〕76号)标准,利用医疗救助基金分类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每人360元;
(二)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给予定额资助,每人11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与本地区民政、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嘎查(村)等部门做好资助参保对象信息核查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二)对于资助范围内的人员个人已经全额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由本人凭有效缴费凭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或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税务部门进行重复缴费信息比对,统一退还个人缴纳的保费,退费标准按照资助标准执行,退费时限为一个参保年度,逾期不予办理。
(三)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资助范围内的人员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