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盟委、行署关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保障参保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就医,现就有关医保经办业务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事宜。倡议用人单位在网上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医疗保险信息变更等业务;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通过手机APP、微信平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门诊慢特病患者用药事宜。疫情期间,放宽慢性病、老年病或其他稳定期需要长期服药的疾病处方天数,继续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将门诊长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减少参保人员到医疗机构就诊开药次数,保障长期用药需求。
三、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经办事宜。疫情期间,积极推行“掌上办”、“电话联系办”,倡议和引导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实行“不见面”办事,尽量减少窗口业务办理。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话预约或延期办理方式进行办理;必须在窗口办理的相关业务,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由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办理。
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告知力度,积极开展智能化和“长处方”服务,确保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正常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保障参保人员安全就医。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