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
政策政策解读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1/11 1.3w 阅读 305 点赞
  2022年1月11日,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依法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实施方案》,我局及时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贯彻落实。
  二、《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以完善经办管理政策为重点,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手段,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比对,严格控制重复参保,大力提升参保质量,切实维护参保人医保权益,稳步做实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方案》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强化参保宣传、动员工作,推动参保扩面取得实效,持续巩固城镇职工参保率,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确保2022年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四、《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有六项:一是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盟(市)、旗(县)两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完成对本统筹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建立全民参保台账;二是精准实施参保工作。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未参保企业、人员数据比对,弄清不参保原因,精准做好参保稽核和参保扩面工作;三是强化参保宣传动员。压实盟市、旗县政府责任,将参保登记和参保扩面任务落实到旗、县、区、街道(社区)、村(嘎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村干部、村医等基层骨干的宣传动员能力,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报纸报刊,入户走访、发放材料“点对点、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四是巩固拓展职工参保。持续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做好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参保扩面宣传动员工作。全面开展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职工医保参保稽核,确保所有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保。全面放开对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动员工作,创新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取得实效;五是着力推进居民参保。以居民医保参保扩面为重点,大力推进“医保服务示范窗口”进乡村、进社区,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提供近距离医保服务。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不得将户口、居住证、暂住证等作为参保缴费的前置要件;六是抓好重点人群参保。建立长效机制,对困难群体参保情况采取逐级上报形式,按月开展工作调度。做好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的资助参保工作,落实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符合政策规定的脱贫人口等群体的定额资助参保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对未参保的低保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参保宣传动员工作不少于2次。切实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好不因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病致贫返贫的工作底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