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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内蒙古亿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

2026/10/26 1.7w 阅读 477 点赞

关于对内蒙古亿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旗县市(区)住建局:

10月22日,盟住建局组织检查组对内蒙古亿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检测机构存在关键技术人员不在岗、仪器设备配置不满足标准条件、检测合同管理不规范、原始记录存在誊抄、检测影像资料缺失、检测报告出具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部分问题性质严重,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真实性、报告有效性,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风险隐患。现对该机构存在问题予以全盟通报:

一、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一)多名关键技术人员不在岗

机构质量负责人郭文杰、中级工程师孙志丰、高级工程师李深、一级结构工程师倪瑞瑞不在岗,无法履行岗位职责,资质条件不能持续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属于人员挂名虚位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要求。

(二)检测合同管理不规范,委托主体信息前后不一致

检测合同编号NMGYJ/HT2026—,合同无完整合同编号、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单价等关键信息;检测合同委托单位为内蒙古佰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对应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锡林浩特市艾米洗涤服务中心,合同与报告委托单位信息不一致,业务委托管理混乱。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第二十八条相关要求。

(三)门窗检测视频存在盲区,部分检测项目未留存检测影像即出具报告

一是门窗检测视频监控存在盲区,无法完整记录试验全过程;二是门窗检测报告编号0000833012600009,未提供对应的检测影像资料即出具正式检测报告,试验过程无法溯源。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第十三条、第四十七条:试验室开展相关试验应当留存完整连续试验影像,无完整过程影像资料的,不得出具检测报告。

(四)关键检测仪器设备配置缺失,不满足标准试验条件

开展结构实体检测无高强回弹仪;混凝土钻芯检测无加工及辅助设备;节能材料抹面、粘接材料无制样完成养护设备,仪器设备配置不满足对应检测项目标准试验条件,不具备开展相关检测的硬件条件。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第四十五条要求。

(五)检测报告操作人设置不合规,注册类报告缺少注册人员签字及执业印章

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报告、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报告、建筑节能报告,项目检测参数报告操作人均为1人;涉及有注册要求的检测报告,均未由注册人员签字,也未加盖执业印章,报告出具流程不符合管理规定。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要求。

(六)部分检测原始记录存在誊抄行为

混凝土后锚固件抗拔性能检测(样品编号Ms26—00184)、保温板及基层拉伸粘接强度检测(样品编号PI26—00018)原始记录存在誊抄现象,原始记录真实性无法保障。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第三十八条要求。

二、其他隐患问题

1.结构实体回弹法检测报告编号0000820422600032,测区布置不符合标准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梁、板检测数量不符合《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E,梁保护层厚度计算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第三十七条要求。

2.钢筋机械连接报告编号0000810232600625,结果判定缺少通用规范GB55008—2021。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第十四条要求。

3.钢材检测报告编号0000810212600956、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检测报告编号0000832912600052等报告,检测依据信息不全。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第三十五条要求。

4.水泥留样室无样品流转记录,未明确样品处置周期,样品留存管理不规范。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第三十九条要求。

5.钢筋原材检测、实体结构检测等岗位相关检测人员对标准规范不熟悉,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建质〔2026〕60号)第四十七条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狠抓问题闭环整改

锡林浩特市住建局要立即督促内蒙古亿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人员清单、整改时限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停业整改期间,不得违规违法开展业务。整改完成后组织现场复核,核验人员在岗情况、仪器设备、检测合同、原始记录、试验视频、报告档案、样品留样台账等全部佐证资料,核查整改真实性,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复核完成后,将该机构整改复核资料报送盟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对该检测机构后续要加大抽查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严防虚假检测带来工程质量风险。

(二)举一反三,开展辖区检测机构自查自纠

各旗县市(区)住建局要以本次通报为警示,组织辖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照本次通报问题开展全覆盖自查,建立辖区检测机构隐患台账,对企业自查发现问题督促闭环整改。重点核查:注册执业及关键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试验全过程视频监控留存、设备使用记录归档情况;检测合同签订、委托信息一致性;原始记录填写真实性完整性、检测报告规范引用强制性标准情况;仪器设备配置是否满足标准;样品留样、流转及处置管理;检测人员实操与标准掌握能力等。

(三)强化常态化监管执法,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各旗县市(区)住建局要压实检测机构监管责任,压紧检测机构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人员、设备、合同委托、样品、试验过程、报告出具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人员挂名不在岗、仪器设备配置不达标、合同委托管理混乱、原始记录誊抄造假、过程影像缺失、报告出具不规范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全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筑牢工程质量安全防线。

联系人:于渴意

联系电话:8214040

邮箱:xmzjigk@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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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